我的中学经历了一次转学,从泥土味的田地和村庄到那时看来极其喧闹繁华的小县城。
小学结束的结业考试,让我经历了我至今唯一的一次第一名,我那时的心情应该是很骄傲很骄傲的吧。
不知从何时,我发觉了自己近乎盲目的自信,每次考试过后,总会觉得自己要是第一名了,即便知道做错了很多题,却还是不能摒弃心里的这种荒诞希冀。我第一年的初中依旧是在那个乡镇里度过,那所中学就在小学的正对面,隔着一条马路,所以我对它一点都不陌生。妈妈起初还在那所中学里教过书,后来因为教的课程太重把嗓子弄坏了才辞去了教师的工作。妈妈从17岁开始做教师一直到那时经历了十几个年头,直到现在还经常有人会在偶遇中惊呼一声:郏老师!是你呀?!也会看着我说,这是孬蛋吧?你看都这么大了?!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象出这样一幅情景:妈妈年轻的身影在讲台上讲课,一屋凝听着的,打着盹的,形色的青涩的农村学生,还有我安静的坐在前排高高的长条凳上发呆。那种多年过去隔世的感觉来的奇妙,犹如夏日里午睡初醒来时约约听到的谈话声。
村镇的中学很是简陋,却有着相当严格的管理,全封闭,每周末的时候才可以回家一次。学校的住宿环境很恶劣,一间屋子就住下了我们班所有的男生。寝室用钢铁骨架依墙架起四条轨道样的横梁,上下两层各两条,然后每人把分到的一张木质床板搭到那两根横梁上就是自己的床铺了。自己带被褥,卫生间自然是没有的,每天早晨要去一排露天的横列水龙头处洗漱。因为学校的厕所在校园里很远的另一角,所以每个寝室会发一只塑胶桶方便起夜。大多数时候它的“肚量”明显不够大,而且夜里又没有灯,起夜也只能依靠感觉,往往第二天早上就能看到“夜桶”周围放射状的一圈尿迹。自然也有许多人夜里忍不住就干脆打开窗子冲外面解决了,老家有句俗话说“管天管地,管不住拉屎放屁”,我想这是很好的诠释了。
寝室有两人一组的值日制度,每逢值日的时候早上要两个人抬着那“夜桶”到厕所里倒掉,我总觉的很委屈,因为我从来没有起夜的习惯。这样的住宿环境当时也并不觉得如何糟糕,除却早上不该有我的倒“夜桶”的工作,那时我消瘦孱弱的很,抬着满满的一桶秽物走那么远的路对我来说绝对是一种相当大的负担,而且还要时刻提防着晃荡着不断洒出的污秽会粘到我身上。
我生性懒惰,却度过了每天凌晨五点多钟就要起床做早操、上早课的小学和初中的那许多年。直到现在,我也是很厌恶早起的,可以偶尔起早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过大多数时间我更喜欢蜷在被窝里直到完全醒来。
学校只有一个食堂,每到吃饭的时候都会很拥挤。学生都会在快要放学的时候抓紧自己的饭盒,一等到老师说下课就蜂拥而出,大多的时候是排不到靠前的位置的,因为初一的时候我们的教室在三楼。每每买饭的时候都挤的要命,经常可以是脚完全不着地的被队伍夹着往前移动。伙食也是特别的差劲,稀饭馒头,菜从来都是煮的,因为在那么硕大的锅里,“炒”,是根本办不到的,而且也没有油供炒菜用。食堂的伙食分为学生餐和教工餐,很明显的区别是教工餐的“菜”虽然也是煮的,但起码是真菜——有菜叶吃。供给我们这些学生的则菜叶少的可怜,大多都是些茎秆。我清楚的记得有一次打的菜里面居然有很多叶子,而且那菜叶我陌生的很,一口气吃了很多感觉味道好极了。后来一个同学去食堂打了份没卖完的教工餐回来,我惊异的发现教工餐里居然大多是茎秆!我才意识到原来煮的是芹菜呀!
在没有遇到雨雪之类糟糕天气的时候,一般会支起两口大铁锅卖稀饭。稀饭是我们家乡最普通的一种饭食,先弄一点面粉,和水搅拌成面糊状,然后浇到煮沸的水里熬煮就做成一锅稀饭了,通常用来搭配馒头和炒菜便于下咽。如果加米就可以做成米稀饭,加红薯干可以做成红薯干稀饭,这样可以繁衍出很多花样来。学校做的自然是最最普通的那种稀饭了,可惜就是那样的稀饭也糟糕到居然可以清晰的看到面粉和水是分了层的,卖饭的师傅抡着一米多长的木杆铝制瓢把水和面粉层搅匀了卖,一两票一瓢,一瓢自然是足够喝了。
食堂的饭要用粮票来买,粮票分一两、二两、四两、一斤四种面值,一两基本上等于一角钱。我通常在每周开始的时候用从家里拿的钱换些粮票,也可以拿粮食到食堂里换粮票,也有很多同学会在学期开始的时候,从家里带来几袋粮食来换取一学期的伙食。
那时候我唯一觉得食堂里可以随便买得到的好吃的东西就是它做的肉面条了,四两票一碗,能吃的很饱。那肉面条在我妈妈看来是很糟糕的,说是肉面条,大部分时间根本看不到肉,我猜是用骨头熬汤做的,反正是很香很好吃啦!面条很软,入嘴即化,大约是做饭做的早,放得太久的缘故吧。可以用勺子,甚至干脆什么都不用直接像喝粥一样直接“吃”到肚子里去。食堂的馒头二两票一个,极少的情况下会有“油馍”卖,这个所谓的“油馍”只是夹了一点菜和酱油做成的花卷馒头,而且如果有这个卖的话,食堂是要提前发出通知的,限量供应,每人只许买两个,或者买一碗面条才可以搭配着买这个。买的时候更是像疯了一样的拥挤,现在想想,大概真的是平日里伙食太糟糕的缘故。
与封闭的校园对应的自然是屡禁不止的翻墙外出,一开始是从简陋的厕所那里最方便翻出去的,我第一次翻墙之前知道要沿着墙头走很远才可以往下跳,因为太近的话有可能会跳进粪池里,那时不间断的会听说又有人不小心掉进粪池了,我们都会幸灾乐祸的乐上半天。后来陆陆续续更改了好多翻墙的地点,学校想方设法的阻截,那些方法想来都觉的近乎变态,他们会在容易翻的墙头上抹粪便,或者派老师隐在麦田里等哪个倒霉蛋一从墙头上跳下去就抓住他。我和伙伴们翻墙的时候都会备上一些小砖块或土块,伏在墙头往附近麦田投掷以确定没有“埋伏”,然后才迅速跳下,一路狂奔回家。
学校学生很多,大多是三个人或者四个人公用一张课桌,听课时还好,一到写作业的时候就显得很麻烦,每个人都只好把胳膊蜷起来紧贴着身体才能勉强写字。考试的时候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待在教室里,另一部分则搬着凳子去找一片空地考试。有每月一次的月考,我记得很清楚,我的第一次月考成绩在班里近一百学生里排到第三十三名,自然让我很不是滋味。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很是努力的学习,可惜却没有什么起色。
然后就开始接触到了乒乓球,我的初一还是和我舅舅家的孩子一起的,我们一起攒钱买了一副球拍,大概要十五元吧,质地很差的橡胶,而且是只有一面粘有橡胶,另一面是光秃秃裸露着的木板。就是这样的一副球拍,给我带来了很酣畅的快乐。学校沿着去厕所的路两边分布着十个乒乓球台,用砖砌成的,表面上抹上水泥。操场就是光秃的土质地面,每逢下雨后,就会有几个地势较低的球台不能玩了,有实在想玩的会在水里垫上几块砖,踩在上面打球。封闭的校园里没有什么好游戏的,乒乓球就成了最受欢迎的活动了,我整个初一痴迷乒乓球,每一放学就会冲出去占一张球台,给同学几张粮票让带两个馒头给我,然后一只手抓着馒头啃,另一只手打球,一打就直到上课铃响才开始往教室里跑。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我都耗在了乒乓球上,哪怕是只有下课的十分钟,甚至在雨天里打着伞玩。这样的后果自然是班主任开始盯上了我,张兵进,我记得很清楚,瘦小但很精神的中年男子,教我们英语课,我那时总觉得他笑起来很古怪。我玩球的时候习惯把外衣搭在球台附近的双杠上,因为经常是上课铃响才急急忙忙往教室里赶,就常常把衣服拉下,他“捡”到我的衣服很多次,然后就派同学告诉我去他那里取衣服,自然免不了捎带一顿批评。后来衣服再忘记拿的时候我就不去操场找了,直接去他家管他要。他向我家人告状说我不学习,破罐子破摔了,天天就知道玩。妈妈因为这个数落过我很多次,无奈那时我正痴迷的紧,妈妈的话只作了耳旁风。后来紧接着的一次考试我的成绩却很蹊跷的来了次大踏步的前进,再以后的那段初一的时光,无论我玩的多疯成绩都在很不错的一个位置上,于是妈妈也不好说我什么了。
我们中学的第一节课好像是语文。
教语文的老师是一个很和气的中年女人,印象中肤色白皙。第一课是《这不是一颗流星》,大概是讲一个小孩子想送给外婆一副熊皮手套的故事。我只记得当时我们都很喜欢她,觉得她的课教的真的是棒极了。
那一年我结识了一个叫做陈的人,他的字写的很好,乒乓球玩的也好,成绩也是很不错的。我一度把他当作我最好的朋友,我说过,我是很想有一个伙伴。现在想来,那时我们的关系,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而且一直到现在,我也还是会经常犯着这种愚蠢的错误,大约是屡教不改了。
有一段时间,我们是同桌,我对他是完全信任的,我十分珍惜这段所谓的友谊。因为每个周末我可以回家,他就经常让我帮他捎带些东西,自然是不给我钱的,我也不好说什么,就这样陆陆续续自己省下很多钱,送了很多那时看来很不菲的东西给他。我舅舅家的孩子劝过我很多次,关于我对他的态度,他说陈不是个好人,不要我和他来往。我那时却固执的以为他是在诋毁,且觉得这种诋毁是源于我找到好伙伴的嫉妒。起初的时候我是和舅舅家的孩子一起吃饭,寝室里的床铺也是挨着的,后来与陈走的越来越近,再加上我们对陈迥异的看法,我们逐渐就开始彼此厌恶了。
这情况一直发展到很恶劣的地步,我后来居然会从家里偷偷拿烟来给他和他的那几个狐朋狗友抽,虽然刚开始他提出这要求时我坚决不同意,后来还是向我所谓的“友谊”妥协了。
至于再我后来逐渐对他的疏远,我遗忘了是什么原因,大概是源于我们的自行车的丢失吧。那时舅舅家的孩子住在我家里,我们上学的时候一起骑车去。陈有次提出要借我的车子回家,虽然我不是老大愿意借那么贵重的东西给他,终还是执坳不过。回来的时候他把车钥匙给我,我却发现停车篷里压根没了车子的踪迹,又没有撬锁留下的痕迹,停车篷在教学区很热闹的地方,按理说是不应该会被人盗去的。舅舅家的孩子便一口咬定是他和他的一个平日关系很要好的同村同学偷了我们的车子,虽然我也很是气不过,因为肯定会挨妈妈一顿批评,但还是不愿意相信,兀自矛盾的要命。后来我转学去了县城,舅舅家的孩子还在那所中学,他告诉我看见陈骑的车子似乎就是我们丢的那一辆。我也不愿说什么责怪泄愤的话,只是难受。
摆脱了那段畸形的友谊之后,生活逐渐明朗了起来,我和舅舅家的孩子重归于好,而且我和一个很是漂亮的女生关系亲近了起来。我暂时叫她娟好了。我们的熟悉源于有次排座位我坐到了她前面,她是留级生,不过似乎不是因为成绩差的原因。刚开学的时候我并不觉得她如何漂亮,也许是因为那时我还念念不忘小学时的那个小女孩吧,小学毕业后我们就分开去不同的中学念书了,因为她的父母都在当时镇上的另一所中学教书,她家也在那所中学里面,自然她就在那里念了。我周末的时候还经常会跑到她上学的中学去玩,打的口号是去玩乒乓球,其实是很期盼能见到她,可惜我去那么多次仿佛一次也没有好运气,或者是她更喜欢待在家里。
娟当时被另一个男同学追的厉害,我们经常开他玩笑,现在看来小孩子示爱的举动是很是可笑的。他会把亲戚送他的电子表(那时是在我们那里是很稀奇贵重的玩物)冲着她向我们炫耀,也会在娟经过他的座位时玩翻钢笔帽的把戏。
后来我和娟坐的很靠近,经常打闹说笑,那个男同学就很明显的表现出了对我的敌意。经常找机会嘲弄我,有次在去厕所的时候他居然一本正经的警告我说:xx,我劝你最好离她远点,否则我对你不客气!自然,我并没有因为他的话而故意不理睬娟了,那个小子也没有如何对我“不客气”。再后来我想我的转学,最开心的定莫过于他了。
娟其实长的并不是很好看,而且她于我,更像是姐姐般的照顾。我总喜欢很调皮地把脑袋倚到后排她摞起的书上,把她的书弄的一团糟,她也不怎么生气,顶多用书轻轻敲敲我的脑袋,或者是假装生气的喝斥几声。那段时间应该是我初中最开心的光阴了,纵然要忍受我非常不甘愿的抬“夜桶”,要吃难以下咽的饭菜。每次我们一起高谈阔论时,如果这时有那位男同学妒火中烧的眼光的扫视,我心里就更高兴的像炸开了花。
可惜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书里不都是这么说的么?
因为妈妈要到县城里工作的缘故,我也要跟着妈妈到县城里上学了,爸爸就还留在那个乡镇工作。
我忘记了我当时在即将离开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地方时的心情,那肯定是极大的不乐意不情愿偏偏又无可奈何的。在乡下的中学,大多老师家里还有一份田地要耕作,因此除寒暑假外还会有一个称为“麦忙假”的假期,通常会有15天左右的时间,在暑假之前,大概是在六月份麦子成熟的时候,具体的假期开始就要看农田的状况了。我就是在那个麦忙假离开了那所中学,转到了县城继续我的学业。
我在一个周末离开学校,那天街上的人很多,居然很意外的遇见了她!乡下的孩子都很保守,虽然在教室里我们可以一通海侃,出了教室就形同陌路人,彼此是不理会的。她似乎对我说了句无关紧要的话,然后是冲我微笑,然后是消失在人群里不见了。
我甚至都没来得及打个招呼,哪怕一个眼神的示意。
或者是我一时犯了呆,定在那街头很久。
第一次,一个微笑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如雕刻...
注:孬蛋是我们家乡对小男孩很普遍的称谓,父母现在还如此称呼我。他们是看了些杂志,断定在别的场合我是厌恶这乳称的,所以会在我的朋友面前叫我的名字。其实我还是更倾向于他们叫我的乳名,别人听到了也理当只是羡慕。